晨興餧養
太二六28『因爲這是我立約的血,爲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
約壹一7『但我們若在光中行,如同神在光中,就彼此有交通,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基督爲新約並爲信徒罪得赦免流出祂的血,這是祂在祂的死裏工作的一部分。
在馬太二十六章二十八節主耶穌說,『這是我立約的血,爲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主的血乃是神的公義所要求的,爲使我們的罪得赦免。沒有流血,就沒有赦罪,(來九22,)沒有赦罪,就無法滿足神公義的要求,使約無法成立。但基督的血已經流出,使罪得赦;新約也憑祂的血得以成立。主耶穌的血爲我們成就了完全的救贖,使我們一切的罪都得赦免。祂的血救贖我們,從墮落的光景回到神面前,並回到神完滿的福分裏。主的血旣滿足了神的公義,就立了新約。在這新約中,神賜給我們赦罪、生命、救恩,和一切屬靈、屬天、神聖的福分。(新約總論第三册,二六二至二六三頁。)
信息選讀
基督在祂的工作裏流出祂的血來,使新約得以成立,信徒的罪也得以赦免。
衞斯理查理(Charles Wesley)在他的一首詩歌裏,說到基督在加畧所受五處流血的傷。這些傷有四處是祂被釘十字架時,在手上和腳上所受的傷,第五處的傷是祂肋旁的傷。前四處流血的傷是逼迫的事,但第五處的傷是救贖的事。
路加二十二章二十節和馬太二十六章二十八節都指明基督的血流出來。當然,這血是主耶穌自己流出來的。我們會以爲是主的肋旁爲兵丁所扎,使主的血流出來。從人的觀點看,羅馬兵丁扎主的肋旁,因此祂的血流出來。但從基督的觀點看,是祂爲着救贖流出祂的血來。路加二十二章二十節和馬太二十六章二十八節所說主的血流出來,是指從祂肋旁流出的血,不是指從祂手上和腳上的傷流出的血;後者與逼迫有關,前者與救贖有關。…我們常說到基督在十字架上流血。然而,主耶穌說祂的血流出來。祂流出祂的血不是爲着遭受逼迫,乃是爲着完成救贖。
似乎是由於羅馬兵丁扎主的肋旁,纔使祂的血流出來。事實上,是主耶穌率先流出祂的血來。主的血流出來,若只是由兵丁所扎造成的,那就只是遭受逼迫。但照着主自己的話,祂的血流出來是爲着救贖。這兩件事有很大的不同。基督的血流出來,若只是由於祂被兵丁所扎,這工作就是由兵丁所完成的。但基督的血流出來不是羅馬兵丁的工作。在神看來,這是基督在祂的死裏的工作。當主爲我們流出祂的血來,那時祂作了極大的工作。這不是在祂釘十字架的前三小時被人逼迫時所發生的,乃是在後三小時祂爲我們作工完成救贖時發生的。是的,基督流出祂的血來,是藉着兵丁所扎而發生的;但祂的血爲着救贖我們流出來,實際上是基督自己的工作。(新約總論第三册,二六三至二六五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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