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別和尊貴,持守自己的器皿。(帖前四4。)
從士師記和路得記,我們看見一幅圖畫的兩面。一面是關於神在祂經綸之靈,就是能力之靈裡的行動;另一面是關於神在祂素質之靈,就是生命之靈裡的行動。在所有士師身上,我們只能看見神在能力裡的行動。參孫便是在能力之靈裡行動,卻不在生命之靈裡行動的典型例證。參孫非常有能力,甚至在他死的時候也是如此,但在他身上我們看不見任何生命。他雖是拿細耳人,遵守神聖的規條,留長頭髮,不喝酒,也不吃不潔的食物。但他不知道如何約束他肉體的情欲,在神子民或在外邦人中間,他都放縱情欲,這表明他不是一個在生命裡的人。耶和華的靈降在參孫身上,毫無疑問的,他有神真正的能力。然而他和許多士師,對他們的放縱情欲沒有管制。基甸也是如此,他雖然戰勝米甸人,但他的性情殘暴又善於復仇,對他的同胞不慈憐,又放縱自己的情欲娶了許多妻子,生了七十二個兒子。我們追溯這二人的家譜,沒有一個是產生基督的,最終他們和神的經綸無分無關。(參路得記生命讀經,47~49頁。)
◎相對于士師記,路得記不是一卷能力的書,乃是一卷生命的書。路得和波阿斯並沒有作什麼有能力而且令人覺得顯著的事情,然而他們卻成為基督的先祖。為什麼神沒有揀選有能力的人來產生基督,卻揀選一對夫婦,一個摩押女子,來產生基督呢?波阿斯和路得能帶進基督,與能力的工作無關;乃是與他們有正確的人性生活,以及他們尋求神的心有關。這一課,我們要從拿俄米、路得以及波阿斯的身上,找出他們蒙神祝福的特點。這些特點給我們看見,惟有生命能保守譜系,將神帶到人性裡,產生基督,供應基督,並以基督供應全人類。這不是借著士師作成的,乃是借著走生命之路的波阿斯和路得作成的。(參路得記生命讀經,49~51頁。)
§活在靈中,享受生命之靈的分賜與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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