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箴二二6。)
不可不管教孩童,…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箴二三13~14。)
以利的兩個兒子藐視耶和華的祭物,得罪了耶和華。以利嘗試對他兒子說些話,但他的勸戒不是非常有力、信實、迫切和絕對,所以他們不聽父親的話,照舊他們的惡行。以利雖知道兒子作孽,自招咒詛,卻不禁止他們。因此有神人來見以利,對他說,‘我所吩咐獻在我居所的祭物,你們為何踐踏?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將我民以色列所獻美好的祭物肥己呢?因此,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我曾說,你和你父家必永遠行在我面前,現在我卻說,決不容你們這樣行,因為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日子必到,我要折斷你的膀臂,…使你家中沒有一個老年人。…’(撒上二29~36,三13。)
◎在撒母耳記上一開始,就有一幅以利失敗的圖畫。這失敗是在以色列人墮落時發生的。以利是帶進陳腐祭司職分之衰微的祭司。神所命定的祭司職分該作兩件事:說神的話,以及執行神的行政,就是神對祂子民行政的對付。因此,祭司一面是神的代言人,另一面是神的代表。他們說神的事,也在神的行政中代表神。但從以利和他兩個兒子的事例,我們看見祭司職分在供應神話語的事上,以及在運用神權柄的事上,都失敗虧欠了神。(參撒母耳記生命讀經,4、20~21、50頁。)
這指明當時的祭司職分已經變得陳腐並衰微。這使得神必須另外揀選合祂心意的人,作為忠心的祭司。作為青年人,在召會生活以及家庭生活中,我們都應當受約束和管教。父母和服事者的約束與管教,乃是代表神並執行神的行政,使我們可以認識神,不至因愚昧無知而得罪神。
§在家庭及召會生活中,聽從父母和服事者的約束與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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