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在原有的根基上築壇,…又在其上向耶和華早晚獻燔祭。又照律法書上所寫的,守住棚節。(拉三3~4上。)
大祭司耶書亞和他的弟兄眾祭司,並省長所羅巴伯和他的眾弟兄,照神人摩西律法上所寫的,在壇原有的根基上建築以色列神的壇。然後,為著神的滿足,他們又照摩西律法上所寫的,在壇上獻燔祭。他們又照律法書上所寫的,守住棚節,按數照例,獻每日所當獻的燔祭,並在月朔與耶和華的一切聖節獻祭,又向耶和華獻各人的甘心祭。這裡我們看見,他們照神的話作每件事,他們重建神的壇,並且在壇上獻燔祭,恢復對神的敬拜,這敬拜至少失去了七十年。(拉三1~6上;參以斯拉記生命讀經,17~18頁。)
◎當他們回到耶路撒冷,所作的第一件事不是重建聖殿,而是恢復祭壇。在耶路撒冷這裡,神的子民需要恢復的有三樣東西:殿、祭壇和城。殿主要是為著主的同在,主的居所;而城主要是為著主的國度,主的權柄。然後祭壇是為著交通。為著殿我們需要祭壇,祭壇是使殿得著建造。什麼是祭壇?祭壇乃是把我們一切所有、所能、所是擺上的地方,在壇上我們將一切都獻給主。這說出在建造並恢復神的殿之前,神的子民需要將他們一切所是並所有,都奉獻給神,使神得滿足。在耶路撒冷的生活是絕對為著主的利益的。同樣的,為著使召會得建造,我們都需要一次專一的奉獻,將一切所有、所是、所能的都獻在壇上,為著神的殿-召會得建造。(參神殿與神城的恢復,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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