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7日星期五

第七課 《週五》 不可妄稱耶和華神的名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出二十7。)

我們在諸天之上的父,願你的名被尊為聖。(太六9。)

第三條誡命是,『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出二十7。)一個人的名字代表一個人,隨便稱呼別人的名字,或給別人 取綽號,都是不禮貌的。神是聖的,祂的名也是聖的,更是獨一的名,是尊貴且榮耀,超乎萬名之上的名。神的仇敵撒但卻因心思高傲,想要高過神,因此他褻瀆神的名,(啟十三,)又想盡方法不讓人知道神的名。因此隨便妄稱神的名,就是中了撒但的圈套。這包括:以別的名字來取代神的名,拿主的名開玩笑,試探主的名,咒罵主的名,或以主的名來發誓等。在使徒行傳中,有幾個人擅自想學保羅奉主的名趕鬼,但鬼竟不服他們,反撲在他們身上,制伏他們,(徒十九11~17,)這說出我們絕不可妄稱神的名。

校園中另一件流行的事就是取綽號,班上幾乎沒有同學是不被取綽號的。給人取不雅的綽號,是對人的不尊重,這種風氣不可帶到召會中。神要我們愛和尊重每一個人,祂更要我們尊祂的名為聖。詩歌六十五首說,『耶穌大名,榮耀、有能,是我投靠、是我倚;「坐在天上」,我今讚美,你名就是我勝利。』不要輕看每一聲的呼求主名,這名乃是包羅萬有,榮耀有能,呼求祂就享受祂一切豐富。當愛祂的名!高舉祂的名!(參兒童教材六,十誡,79~89頁。)

§ 每日深深的呼求主名五分鐘,享受主名裏包羅萬有、榮耀有能的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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