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 目:
一 拿細耳人的願是神為著祭司職分的敗落所作的豫備
1. 以色列人中,只有亞倫家族是祭司可以服事神─出二八1:
a. 神原初定意以色列子民都歸神,作祭司的國度─出十九6,彼前二5。
b. 但是以色列人不能達到神的心意,所以利未人取代了以色列國,神命定亞倫家族作祭司。
2. 至終亞倫家族在事奉神的祭司職分上完全失敗了─撒上二12~17。
3. 拿細耳人的願是神為著任何想成為祭司事奉神的人所開的『邊門』。
二 拿細耳人的願是自願的奉獻
1. 拿細耳人並不是被選出來或神所命定的,也並非生來就是奉獻給神的人。
2. 拿細耳人是自願獻給神成為祭司─撒母耳的事例─撒上一11,28。
3. 我們必須自願分別為聖歸給神,好經歷祭司體系的實際。
三 拿細耳人的願,使拿細耳人從神以外的一切事物分別出來
1. 拿細耳人不可喝從葡萄樹上所生產的任何飲料(表徵禁絕一切屬地的享受與歡樂)─民六3~4,約壹二15。
2. 拿細耳人要任由他的頭髮長長(表徵他從背叛之事分別出來,並且一直服從基督的主權)─民六5,林前十一3,羅十三1。
3. 拿細耳人不可接近血親的死亡(表徵他從所有天然的情感裏被分別出來)─民六6~8,太十二48~50。
4. 拿細耳人不可因身旁的人突然的死亡而受玷污(表徵他與一切死的事物有分別,而保持活的情形)─民六9,12,提前五13,箴十八21。
四 神需要自願將自己獻給神使用的人,你願意成為拿細耳人麼?
讀 經:民數記六章,撒母耳記上一至二章。
背 經:祂愛我們,用自己的血,把我們從我們的罪中釋放了;又使我們成為國度,作祂神與父的祭司;願榮耀權能歸與祂,直到永永遠遠。阿們。(啟一5下~6。)
詩 歌:勿對我談屬地享樂。(詩歌341首。)
活著為耶穌只望能單純。(詩歌342首。)
當人棄絕地的賄賂。(詩歌355首。)
中心思想:認識拿細耳人乃是藉著許願將自己分別為聖歸給神,以補足神命定祭司職分的缺欠,並滿足神的需要,作合神心意的祭司事奉神。
課程摘要:民數記第六章說到作拿細耳人的條例。拿細耳人就是自願奉獻者。舊約的祭司是神所揀選的,拿細耳人卻是自願奉獻給神的。以色列人雖然不是每一個人都蒙到神揀選的福氣,但他們每一個人都能藉著自願奉獻,作拿細耳人,蒙到神揀選的福氣。如同撒母耳一樣,藉著人的合作,補足神所命定的祭司職任。(撒上一11~18。)
參考資料:民數記生命讀經,第八至十一篇。
拿細耳人的原則(中英小冊)。
真理課程三級卷二,第三十課。
撒母耳記生命讀經,第二篇。
操練與實行:
1. 向主有奉獻的禱告,願意將自己奉獻給主,作一個拿細耳人。
2. 操練從屬地的享受與歡樂中分別出來,並順從神,也順服神所設立的代表權柄。
3. 在任何環境中,積極運用靈,消除死亡,不被死亡玷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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