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設立;抗拒的必自招處罰。(羅十三2。)
到了民數記十六章,以色列子民發生了一次更嚴重的背叛,這一次的背叛是集體的背叛。利未的曾孫可拉,和流便的子孫大坍、亞比蘭,與以色列會中的二百五十個首領,都是有名望選入會中的人。他們在摩西面前一同起來,聚集攻擊摩西和亞倫,說他們擅自專權,自高超過耶和華的會眾。摩西聽見他們這麼嚴重的控告,他並沒有生氣或是發怒,卻謙卑的伏在神的權柄底下,溫和的回答他們。他們的背叛迫使神出來審判。神審判了可拉一黨的人,使陰間的門開了,地開了口,把可拉、大坍、亞比蘭以及他們的家屬和財物,都吞了下去,叫他們活活的墜落陰間。又有火從耶和華那裏出來,燒滅了那獻香的二百五十個首領。(1~40。)
摩西有神給他的代表權柄,但他不擅自用這權柄作甚麼,卻謙卑的伏在神的權柄之下。這和可拉一黨的人,自以為是的背叛、攻擊神代表的權柄,形成了一個鮮明的對比。當他們攻擊摩西時,或許他們覺得自己的理由充足,但他們沒有看見,摩西是神所設立的代表權柄。神和祂的代表權柄是不能分開的,人不能對神敬畏,卻抗拒、背叛神的代表權柄。以色列人不信神、試探神,神還能容讓赦免。但人背叛神代表的權柄,神必須出來審判,因為背叛完全是出於撒但的。因此,神要從祂的子民中間,除去背叛。(參權柄與順服,144~146頁。)
§ 認識神在每一個環境中設立之代表的權柄,操練順服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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