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男女,若犯了人所常犯的罪,以至干犯耶和華,那人就有了罪。他要承認所犯的罪,將所虧負人的,如數賠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也歸與所虧負的人。(民五6~7。)
當以色列人編組成為神的軍隊,還有一件事情需要對付,好使他們符合神軍隊的條件,就是要除去他們中間的罪惡和玷污。神是義和聖的,神的子民要成為神的居所,神的軍隊,以及事奉神的祭司,他們也必須和神一樣,成為義和聖的。因此在他們正式成為神的軍隊以前,必須先對付並除去他們中間的罪惡和玷污。在團體一面,他們需要除去大痲瘋(表徵因背叛而有的玷污不潔)、漏症(表徵天然人的過分、不正常、不受約束)、和接觸死亡不潔之物(表徵在屬靈上的死亡)的情形。在個人一面,他們需要對付個人所犯得罪神的罪,承認自己的罪。如有虧負人的,必須將所虧負的全數償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也歸與所虧負的人。(民五。)
神將我們從仇敵手中救出來,是要我們一生一世在祂面前,坦然無懼的用聖和義來事奉祂。(路一74~75。)作為神的子民,並被編組為神的軍隊和祭司,需要有團體和個人的徹底對付,使我們是對的,好符合神爭戰軍隊的條件。我們必須在神面前除去一切世俗和不潔的情形,好使我們像祂一樣是聖的;我們也必須向神承認我們的罪,除去一切對神和對人的虧欠,好使我們成為義的,向神向人都是對的。(參民數記生命讀經,45~52頁。)如果我們有得罪人的情形,如欺騙人、辱罵人、拿了別人的東西等,都要向主認罪,取用主的寶血,使我們能蒙赦免並被潔淨。也要向人認罪,並作完全的賠償,好使我們向神向人,都沒有虧欠。
§ 生活中操練認罪,並除去一切的不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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