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4日星期四

第十三課 《週四》逃離肉體的情欲

總要穿上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打算,去放縱私欲。(羅十三14。)

新約中,主耶穌在國度的憲法中,補充並加強‘不可姦淫’這條舊約中的律法。舊時代的律法,是對付姦淫外面的行為,而國度的新律法,是對付心裡的內在動機。主不僅不許可我們有外面淫亂的行為,主也不許可我們裡面有犯罪的動機。主說,犯這樣罪的人,要把眼睛挖出來丟掉,把手砍下來丟掉。因為‘你肢體中的一個喪失了,強於你全身扔在火坑裡’。按照主在這裡的話,得救的人有可能被扔在火坑裡。這就是說,甚至得救的人,也可能受第二次死的害。一個得救的人,若不嚴肅的對付淫亂的罪,將來有一天要受第二次死的害,就是要受主的管教。主在這裡的心意,是要使我們清明,使我們不僅除去這種罪的行為,也除去這種罪的動機。因此我們必須嚴肅的對待關於放縱情欲的事。(太五2732。)

◎今天的時代是淫亂和姦淫的時代。每個國家社會,都滿了不道德的事。很多人都被麻醉,失去了對淫亂罪的感覺。但我們必須遠離今天的潮流。沒有一件事比淫亂更侮辱神,淫亂破壞了神照著祂形像所造的人。也沒有一件事比聖徒中間的淫亂或姦淫更羞恥。這破壞神所造的人、召會生活和召會的見證。使徒保羅一再警告我們,沒有一個淫亂的人會有分于神的國。因此,我們都必須認真思考這些事,逃避我們的情欲。我們需要禱告說,‘主,我裡面有情欲。但是,主,我感謝你,因為有你在我靈裡。主,我不要與我肉體的情欲為伍。親愛的主耶穌,我要在我的靈裡與你同在。’逃避情欲最好的路,就是回到我們的靈裡,日夜在我們的靈裡,與主耶穌同在,注視祂,接觸祂,並信靠祂。(參馬太福音生命讀經,250262263頁。)同時我們也應該逃離那些使肉體受試誘的地方:遠離舞會、電影院、KTV或任何與放縱情欲有關的地方。此外,絕不可讓自己與異性單獨相處,或有任何肢體上的接觸。這是我們的保護,同時也是主的吩咐。(提後二22。)

§不斷回到靈裡,與主耶穌同在,注視祂,接觸祂,並信靠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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