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們,我將這些事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我們有一位與父同在的辯護者,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約壹二1。)
約壹一章告訴我們,我們與神之間交通中斷的原因,是因為我們的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我們的罪就憑著神的應許和神的工作,都赦免並洗淨了。約翰接著告訴我們,他將這些事寫給我們,是要叫我們不犯罪;不是因著得赦免而放膽去犯罪,乃是因著看見主赦免我們這麼多的罪,而不犯罪。他又說,‘若有人犯罪,我們有一位與父同在的辯護者,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我們重生以後若犯罪,是兒女得罪父親,這是神家庭裡的事。這時候主耶穌是我們的辯護者,處理這家庭中的案件。祂為我們的罪作了平息的祭物,(二2,)就恢復了我們與父中斷的交通。每一個弟兄姊妹應該在主面前不犯罪。但如果不幸犯了罪,第一件事是應當立刻起來到神面前去對付罪,立刻把這一次的罪的問題解決。千萬不要拖,越快越好,要立刻認罪,立刻對神說,‘我有罪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神的兒女犯了罪,如果不承認,繼續在那罪裡,他在神面前就失去了交通。他與神沒有交通,他在良心裡有一個漏洞,他在神面前就爬不起來。也許他能與神交通,但他要覺得這交通不暢快,他要覺得痛苦。好比一個孩子在外面作了一件不好的事,回到家裡,只要父親不與他說話,他在家裡就覺得味道不對,不能與父親有親密的交通。恢復的路只有一條,就是到神面前承認我們的罪,並相信主耶穌基督已經作了我們的中保,已經擔當了我們一切的罪。我們要在神面前謙卑的承認我們的失敗;仰望主叫我們不驕傲、不隨便,看見我們不比任何人好,在任何地方,都有跌倒的可能。這樣一認罪,我們在神面前就立刻恢復了交通,所失去的喜樂和平安也都回來了。願神憐憫我們,保守我們,使我們在與神不斷的交通中,一直往前去!(參初信造就中冊,第二十一篇,413~414頁。)
§預備一個認罪的經歷,在主日聚會中交通。
問題討論:
1. 以色列人頭一次攻打艾城時遭遇失敗,請說明失敗的原因。
2. 亞幹犯罪使以色列人失去神的同在。請就此事例說明信徒犯罪對召會有怎樣的影響。
3. 信徒得救以後若是犯罪,個人會有怎樣的問題?該如何解決?
4. 請寫出你這周操練認罪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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