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2日星期三

第六課 《週三》在神所選擇之地過節歡樂

又要把你的五榖、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並牛群羊群中頭生的,吃在耶和華你神面前,就是祂所選擇要立為祂名的居所;這樣,你可以學習時常敬畏耶和華你的神。(申十四23。)

在申命記十二、十四、十五、十六各章中,至少題過十六次神所選擇立為祂名的地方。這說出神非常看重這兩件事:神的名神的居所。神的名是祂的人位;神的居所是祂所居住的地方。在這塊美地上,神選擇一個地方-耶路撒冷,作為獨一立為祂名的居所。在十六章中,神吩咐以色列人,在除酵節、七七節和住棚節,一年三次,要上耶路撒冷去朝見神,並且不可空手朝見,要按著自己的力量,向神獻上禮物。(1617。)以色列子民無論居住的多遠,必須來到耶路撒冷向神獻上祭物。當他們這樣照著神的吩咐,在神所選擇立為祂名的地方敬拜神,向神獻上他們的祭物;他們就要在神面前歡樂的過節,並且因著主的祝福而歡喜快樂。

神限制以色列人只能在獨一的地方敬拜祂,神這樣作實在有祂的智慧。當以色列人聽從神的吩咐這樣行時,他們就是學習敬畏神。我們若真敬畏神,我們就會照著神的選擇,神的吩咐去作。這就如同我們敬畏老師或父母,就聽從他們的吩咐去行。最重要的,這樣行能使神的子民被保守在一裡。若是以色列子民都為著自己的方便,十二支派可能各有自己的敬拜中心,結果神子民中間就會有十二個分裂,每個中心都會成為分裂的立場和根據。神在祂的智慧裡,不讓祂的子民有自己的選擇或喜好;祂要求他們接受祂的選擇。即使對那些住在很遠的人來說,他們也要一年三次到惟一的敬拜中心去。借此,以色列子民就被保守在一裡,他們就能在耶路撒冷一同歡樂的過節,而不至於四分五裂。(參一的真正立場,6061頁;申命記生命讀經,9394頁。)


§過正常的召會生活,與弟兄姊妹一同享受神家中的歡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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