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當剛強作大丈夫,遵守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謹守祂的律例、誡命、典章、法度,這樣,你無論作什麼事,不拘往何處去,盡都亨通。(王上二2下~3。)
大衛的死期臨近了,就囑咐他兒子所羅門說,要照著摩西律法書上所寫的,行耶和華的道,謹守祂的誡命,使他可以亨通,王位得以堅固。之後,大衛就終止他在地上的生命。他死後葬在大衛城,作以色列王四十年:先是在希伯侖作猶大王七年,後在耶路撒冷作全以色列民的王三十三年。所羅門接續父親大衛作王,聖經記載,他的國甚是堅固。(王上二1~12。)所羅門的出身,是極其有罪的源頭,他是大衛和拔示巴所生的。而拔示巴原是赫人烏利亞的妻子,因此拔示巴也極有可能是外邦女子。然而這樣一個有罪的源頭,卻蒙了神的赦免。在馬太福音中主耶穌的家譜,還特別題到‘大衛從作過烏利亞妻子的生所羅門’,這是因為大衛悔改,就蒙神赦免,然後生了所羅門。因此,所羅門是人的過犯與悔改,加上神的赦免所產生的。(太一6及注4。)
◎所羅門有兩個名。第一個名是所羅門,是大衛起的,意思是‘和平的’、‘平安的’,(撒下十二24上,)指明大衛期望有平安。事實上,他沒有平安。在人類歷史中,很難找到像大衛的兒子押沙龍背叛父親那樣的事例。這是神加在大衛身上懲治的手。一面,神赦免大衛;另一面,祂照著祂行政的公義,管教並懲治大衛。
所羅門的第二個名是耶底底亞,是神所起的,意思是‘耶和華所親愛的’。(25。)一面,神在祂行政的對付上是公義的。另一面,神是慈愛並憐憫的,滿了恩慈、恩典和赦免。所羅門的第二個名指明他蒙神所愛。(參列王紀生命讀經,13~14、16~1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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