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要作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聖別,因為我是聖別的。(利十一45,另譯。)
利未記十一章說到飲食的條例。在舊約中,以色列人照著神所吩咐的,甚麼是可喫的,甚麼是不可喫的,來建立他們的飲食條例。但是到了新約,我們不再遵守外面的規條,甚麼是可喫的,甚麼是不可喫的。當我們讀這一章聖經時,我們要認識甚麼纔是『喫』的真正意義。『喫』乃是接觸那在我們外面,卻能影響我們裏面的事物。我們所喫的是食物,但食物進到我們的身體裏,就被消化、吸收,成為身體上的構成。我們這個人,就是我們所喫並消化之食物的構成。我們外面所喫的食物構成了我們的身體;我們的裏面也喫下許多食物,這食物乃是我們所接觸到的人,我們所接觸的人,成為我們的食物,來構成我們這個人。(參利未記生命讀經,368頁。)
甚麼叫作朋友?朋友乃是能相愛又能相交,不講別的關係。在我們沒有接受主耶穌作救主以前,朋友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一個關係。父母和兄弟姊妹是與生俱來的,老師和同學是環境安排的。然而人不能滿足於家庭的關係,也不能滿足於社會中其他的關係,人需要有朋友的關係纔能滿足。朋友的關係是根據相愛而論交,而不是根據於血統。人倫的許多關係是由出生而來的,惟有朋友這一個關係,是自己挑選來的。(初信造就中冊,第三十四篇。)朋友可以說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一種人際關係。我們樂意和朋友共處,消磨時光,也喜悅和他們分享心情、心事。但這一課,我們要從聖經來看,神要我們如何結交朋友,怎樣的朋友對我們有益,怎樣的人我們應當謹慎接觸。這也正是中國人所說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你接觸怎樣的人,就會變成那樣的人。
§ 在交友上操練聖別,使我們能聖別,像主一樣。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