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1日星期五

第十二課 《週五》 贖罪祭─解決人裡面性情中的罪性

並且不是藉著山羊和牛犢的血,乃是藉著祂自己的血,一次永遠的進入至聖所,便得到了永遠的救贖。(來九12。)

前面三種祭:燔祭、素祭和平安祭,使我們被帶進神聖的平安裡。然而,在這交通中,我們雖有平安,卻還有一些難處。我們被祂的光所暴露,看見我們是滿了罪的光景。但是我們會犯罪,並不是我行出來的,乃是住在我裡面的罪行出來的。(羅七17,20。)罪就像一個人,來欺騙、支配並殺死我們,強迫我們去作我們所不願意作的。這罪就是撒但邪惡的性情,撒但藉著亞當的墮落,將他自己注射到我們裡面。(參五12註1。)這使得立志為善由得我,行出來卻由不得我。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七18~19。)這時我們需要經歷基督作我們的贖罪祭,基督為我們的罪成了罪之肉體的樣式,祂只有肉體的樣式,卻沒有肉體的罪。祂在肉體裡被釘死,就對付了我們肉體裡內住的罪性。(利四1~35。)

宰贖罪祭牲要在宰燔祭牲的地方,(利六25,)指明贖罪祭乃是基於燔祭。這表徵基督作我們的贖罪祭,乃是基於祂是燔祭。我們對贖罪祭的經歷,完全與我們享受主耶穌作我們的燔祭有關。我們越愛主,越享受主,就越曉得自己是何等邪惡,何等需要基督作我們的贖罪祭。(參真理課程三級卷二,9~10頁。)在我們的理性裡,我們都清楚甚麼是對的,甚麼是錯誤且犯罪的。我們知道不該恨人、不該說謊、不該貪愛世界的事,而誤了念書和聚會的時間,…無奈我們總是忍不住要去作,甚至不管良心的感覺,安慰自己,作一些這樣的事,也不會怎樣。這是因為罪住在我們裡面,使得立志為善由得我,行出來卻由不得我。我們需要基督作我們的贖罪祭,對付那住在我們肉體裡的罪性。也需要操練我們的靈,經歷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們,使我們脫離那罪與死的律。(羅八2。)

§ 常常向主認罪禱告,經歷基督作贖罪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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