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拿俄米推動之下,路得得著她所尋求的。她得著神,得著美地的出產作她的享受;也得著波阿斯為她的丈夫,尋得她的安息之所。更重要的,借著路得的揀選和她與波阿斯的婚姻,給神一條路來完成神永遠的經綸:使基督能夠來到,在祂的人性裡出生。從約書亞記、士師記到路得記,地上沒有多少人使自己聯於神。然而借著路得和波阿斯,神與人之間這條線得以維繫,並且生出基督。(路得記生命讀經,30頁。)當路得揀選神和祂的子民,決定和婆婆一同歸回猶大地,她所作的決定是一個最高的決定。路得的揀選為神的經綸鋪了一條路,使神能夠從永遠裡出來,成為時間裡有限的人。神的經綸是什麼呢?就是神有一個計畫、目的,要將祂自己,分賜到祂所揀選的人裡面,以產生召會,就是基督的身體。然而神要將祂自己分賜到人裡面,祂必須要先成為人,好將神性帶進人性裡。因此從創世記開始,神必須得著一班人,願意揀選神,與神配合,好使基督能夠出生。因著路得主動的揀選神,願意成為神的子民,這使神能夠借著她而生出基督。
◎今天我們是否能像路得一樣,有一個正確的揀選?羅馬十二章一節告訴我們,將身體獻上為著神的旨意,是我們合理的事奉。合理的,意指聰慧的,合邏輯的,合理性的,合最高理智的。(參1注6。)人生中任何一個決定,若不能使我們有分于神的經綸,那就是一個不智慧,也不合邏輯的決定。以利米勒和他的兩個兒子,還有路得的嫂嫂俄珥巴,都是作了不智的決定,而離開了神的子民。同樣的,今天有許多人揀選將他們的一生,他們的未來,都奉獻給神之外的事物;卻不願意揀選神作他們的上好。願我們學會作一個最智慧的揀選-將我們的身體獻給主,一生活在召會生活裡,為著完成祂的經綸。如同詩篇二十七篇四節所說,有一件事是我們一生都要尋求的,就是一生一世,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瞻仰祂的榮美,在祂的殿裡求問。
§作人生最智慧的揀選-將身體奉獻給主,一生活在召會中,完成祂的經綸。
問題討論:
1. 以利米勒離開美地,就是離開了什麼?他受到怎樣的懲治?
2. 以利米勒的妻子拿俄米在丈夫死後,為什麼要回到以色列地?
3. 路得為什麼願意跟婆婆回到以色列地?
4. 路得最後得著怎樣的賞賜?你從這個故事中得到什麼啟示?